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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财经大学“平台经济专业人才培养”实施意见(试行)

发布日期:2021-11-22 浏览量:

山西财经大学

“平台经济专业人才培养”实施意见

(试行)

为充分发挥山西财经大学在平台经济研究、平台经济领域培养输送人才的优势,依托应用经济学转型经济学科群,整合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贯彻落实我省《山西省促进平台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教育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20年联合发布的《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要求,以及《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山西省高等教育“1311工程”提质增效建设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学校决定在全校经济学、管理学、工学、理学等学科中选拔部分学生,开展“平台经济专业人才培养项目”。为了加强和规范平台经济专业人才的培养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宗旨

集中跨学科、跨校企教学实训资源,强化经济学、管理学、工学、理学等学科与数字经济领域的深度融合,采用模块化、实训化教学模式,加大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力度,努力探索一条地方财经类高校培养具有创新思维与实践精神的平台经济专业人才的新路子,切实提高我校的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提升我校的办学水平和社会影响力。

二、组织管理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平台经济专业人才培养项目领导组,全面负责平台经济专业人才培养项目教学改革及运行实施的重大决策。

 长: 应用经济学学科带头人

副组长: 平台经济产业学院负责人、教务处相关负责人

 员:学生所在学院相关负责人、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处等部门相关人员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平台经济产业学院,负责具体协调平台经济专业人才培养项目的各项工作。

(二)职责分工

1.教务处

1)组织相关学院、项目负责人制定平台经济专业人才培养项目培养计划。

2)组织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审核平台经济专业人才培养计划。

3)负责平台经济专业人才学院的教学管理及教学质量的监督检查。

4)负责落实各课程教学任务、教材。

5)组织各学院选拔学生并组建虚拟教学班。

6)审核确定每学期的学生调整名单,并通知相关学院及部门。

7)负责平台经济学院学生的学籍管理。

8)负责平台经济学院教师、学生活动的协调。

9)监督保证平台经济学院学生培养计划的落实,协调解决培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平台经济产业学院

1)负责制定教学、实训、实习培养计划。

2)组织向学生及家长宣传平台经济产业学院的相关情况。

3)协助教务处选拔平台经济产业学院学生并组建虚拟教学班。

4)负责平台经济产业学院的课程、学生管理。

5)选聘责任心强、工作认真、学术思想端正、专业理论水平高、业务能力强、作风正派的教师做平台经济产业学院导师。

6)挑选责任心强、素质高、工作认真、作风正派、热心于学生工作的教师做平台经济产业学院虚拟教学班辅导员。

7)安排课内外学术讲座和参观活动;协调学生实验和上机事宜;做好学生社会实践的组织安排。

8)负责对专业导师和辅导员的考核工作,及时调整更换不合格的人员。

9)依据学生评价及同行测评对任课教师进行考核,及时提出更换任课教师的人选,提交教务处协调处理。

10)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了解学生思想动态,答复学生诉求。

11)开展卓越班教学研究及每学期卓越班教学工作总结。

3.相关部门

1)实验教学中心

为平台经济产业学院提供实验教学场地和实验设备。

2)后勤保障处、校区管理服务中心

为平台经济产业学院提供和维护好办公场所、教学场地、教学设备。

三、教学管理

(一)培养目标

平台经济产业学院注重经济学、管理与和数字经济领域的交叉融合,旨在培养系统掌握经济学、管理学理论知识和现代信息科技技术方法,熟悉大数据分析、统计学、计量经济学、信息分析方法,能够利用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和人工智能解决平台经济、数字经济运营公司面临的现实问题,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型现代数字信息技术服务与管理人才。

(二)培养模式

平台经济产业学院实行“经济学和大数据”紧密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采取“专业模块+实训模块”相结合的课程设计。课程体系紧紧围绕平台运营管理、大数据分析、电子商务等领域设置课程,平台经济产业学院学生通过专业课程的学习和实训课程的结合,实现学科知识的交叉融合,培养创新思维与国际思维,提升经济学、管理学专业、工学、理学专业学生适应数字经济、信息经济发展的能力。

四、学生选拔

(一)选拔对象

从经济学、管理学、工学、理学等学科的二、三年级学生中选拔。

(二)选拔办法

在校二、三年级学生可以报名参加平台经济专业人才培养项目,择优录取。参加项目的学生加入“平台经济专业人才培养项目”。

五、日常管理

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参照双学位管理模式进行。学生组班集中学习和实践活动由教务处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开展,平台经济产业学院负责具体实施。学校为卓越班学生配备学业导师,负责对学生进行学业指导。

五、学籍管理

(一)平台经济产业学院教学班为虚拟班,按照教育部辅修学位管理办法,学习环节完成后,颁发辅修学位证书。

(二)平台经济产业学院学生学籍在本专业管理。平台经济产业学院学生不存在专业学籍变更。

(三)鼓励并组织平台经济产业学院学生参加国家相关技能证书考核。考核费用按照国家规定收取。

六、师资配备

1.学校挑选校内外优秀教师或教学名师担任平台经济产业学院教学、实训课程的教学指导工作。

2学校成立由校内教师和业界专家共同组成项目导师组,导师组分工合作负责平台经济产业学院课程开发、培养计划修订及学生学习过程中相关问题的解决

3本实验班实行“双辅导员”制。学校为平台经济产业学院地教学班配备1名专职辅导员,负责学生日常管理;另配备2名专业辅导员,负责学生的专业指导。

七、经费管理

按照教育部规定收费。

八、附则

1.本实施意见自校长办公会议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

2.本办法的解释权归教务处。